新部门 新作为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两江四岸打造“十大公共空间” 106公里“山城步道”即将开建
08-18 22:43:01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为更好地服务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庆组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挂牌。将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

今天(8月1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带你走进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

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指导村镇建设

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

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

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完成重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23个)

1、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2、法制处

3、计划处

4、综合发展处(研究室)

5、住房保障处(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

6、房地产开发建设处

7、房地产市场处

8、房屋征收处

9、物业监督管理处

10、建筑业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11、质量安全处(应急工作办公室)

12、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处(重庆市抗震办公室)

13、城市道路建设处

14、轨道交通建设处

15、城市提升统筹处(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

16、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处

17、排水管理处

18、村镇建设处

19、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处

2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

22、组织人事处

23、宣传教育处

三、主要新增职责及内设机构(8个)

在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基础上,主要新增房屋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职责。

对应设置以下内设机构:

1、住房保障处。职责:拟订住房保障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公积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监督管理住房补贴发放。指导全市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房改售房资金监管职责。

2、综合发展处。职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分析工作。

3、房地产市场处。职责:牵头拟订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统筹实施。拟订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备案管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

4、房屋征收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年度征收计划,规范征收评估活动,负责主城区征收项目备案。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年度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

5、物业监督管理处。职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拟订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重大矛盾纠纷。指导监督商品房物业维修资金和其他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6、排水管理处。职责:拟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排水防涝牵头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处。职责: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职责:拟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四、公共事项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

重庆公积金中心负责授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提取、使用以及账户的管理;承担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保值增值,主要包括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资金运作、增值收益核算;提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承担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网站建和“12329”热线服务。

通过线上微信、重庆有线电视等11个线上服务渠道及线下260余个业务办理网点,将公积金服务“送进职工家门,带到百姓身边”。

2、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研究起草公租房配套政策,研究公租房建设管理资金投融资措施,具体实施公租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房源储备、投放使用计划、资产管理,承担公租房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公租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核、监督检查和分配管理,统筹协调社区社会事务及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区县公租房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栋6楼。

咨询电话:63651390

答记者问>>

突出“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组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之后,审批服务事项有哪些?如何推进智慧政务,让百姓更方便?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我们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共4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3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类(如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验收等)、企业资质类(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咨询企业等)、人员资格类(如建造师、造价师、安管人员等)和其他类(如商品房预售许可等)。

一是提供办事指引。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按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要求,固化办事指南,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多渠道对外公示,公开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为群众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

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一楼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非工程建设项目类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四楼的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咨询、接件和出件,做到“三个统一”,即事项清单统一、接件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融合线上线下办理。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报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也基本实行网上申报办理,建立网上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智慧住建”项目,打破委内数据孤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通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现在做了哪些“减法”?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按照重庆机构改革方案,深入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本次清理规范的行政权力事项是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和有关单位行使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外部行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10类: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权力。

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逐项梳理权力类别、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相对人维权渠道等,形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最新一次清理结果,初步梳理出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09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4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

同时,通过“减、调”等精减举措,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取消行政权力18 项,如:“对境外、市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到我市从事建筑活动,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处罚”“对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拟调整许可审批1项,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由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合理划分权限,其中市级单独实施35项,区县单独实施18项,市级和区县共同实施256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今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今年以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突出“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两个基本面,各项工作目标有力推进,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城市提升统领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深入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9大版块、21个重点专项、78个重点子项工作任务,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主城道路交通建设有力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扎实开展,“山城步道”品牌逐步展现,城镇排水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努力实现乡村让人们更向往。脱贫攻坚任务精准落实,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都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全力推进,不断提升村镇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力度持续提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试点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以创新点燃改革引擎,持续释放住房城乡建设活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度不断深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建筑行业科技不断进步,绿色建筑规模化加快发展。

五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风险。

六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正在打造的“两江四岸”,老百姓非常关注,有什么样的建设计划?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就“两江四岸”而言,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生态系统割裂破碎、业态功能低端混杂、山水城人孤立阻隔、亲水空间零碎生硬、形象风貌杂乱破旧、人文精神传承不够等问题,我们的治理提升工作也才刚刚起步,取得成效还有待更加努力。

将把“两江四岸”打造成为山清水秀生态带、便捷共享游憩带、人文荟萃风貌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为目标,围绕“干5年、看10年、谋划30年”的总体思路,按照“点上点靓、线上贯通、面上提升”的工作思路,确定项目建设的重点、突破点,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带动性项目,努力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窗口。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抓好近期实施109公里岸线的设计工作,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滨江带。牵头推进“八乱”治理、船舶治理、码头搬迁置换等专项工作。

重点抓好节点公共空间建设。把节点公共空间打造作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的关键,高标准建设先行启动的“十大公共空间”(包括长滨路菜储段、江北嘴、鹅公岩江滩3个原消落带治理项目,磁器口、盘溪河、花溪河3个涉及“清水绿岸”的一级支流入江口项目,相国寺码头、李子坝片区、弹子石片区、九龙外滩广场4个重要功能节点),发挥重要节点试点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治理提升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如何打造“山城步道”城市名片?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我们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实施方案》,以演绎城市年轮、传承城市人文、方便市民出行、丰富市民生活、彰显山水特色为出发点,打造绿色出行便民道、山水游憩休闲道、乡愁记忆人文道、城市体验风景道。

当前,要加快半山崖线步道等5条106公里“山城步道”前期工作,引入专家团队深入指导设计,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要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步道的辨识度、参与度,让“山城步道”真正成为重庆名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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